关于举办杭州医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号)、《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高学会〔2024〕7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3号)和《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4〕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杭州医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省赛选拔赛(含产教融合赛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的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
三、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等。
四、组别设置
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和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组,设7个大组,其中6个大组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3个小组。
第一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二组为新医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三组为新农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四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五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六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七组为产教融合赛道(不按职称分组)。
五、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产教融合赛道参赛课程应为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国家急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授课轮次可适度放宽)。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产教融合赛道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
为鼓励更多的老师参与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每个学院参赛人数不限;推荐形式不限,个人或团队均可。尤其积极鼓励各学院推荐正高级职称教师或团队参赛。
校赛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按组别进行相应比赛,赛后将择优推荐获奖教师进入第五届浙江省教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相应赛道参赛。
六、赛事安排
(一)二级学院遴选参赛教师:2025年1月6日前
各学院根据竞赛方案自主开展参赛教师遴选,并于2025年1月6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申报书、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现场汇报PPT)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网络评审: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
评审内容: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评分细则暂时参照国赛标准(第1-6组见附件1;产教融合赛道见附件2)。
(三)现场竞赛评审:2025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竞赛以汇报教学创新设计为主。参赛教师全面展示整门课程的设计思路,突出教学改革与创新,展示相关过程性支撑资料。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评委提问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细则暂参照国赛标准(附件1、2)。
(四)个人(团队)奖按组别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特、一、二、三等奖比例原则上为参赛总数10%、10%、20%、30%,其余为优胜奖。
七、校级竞赛申报材料提交的要求
(一)参赛提交材料
1.申报书
第1-6组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4,产教融合赛道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5。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4。
3.现场汇报PPT
4.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3)
提交电子表格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版文件。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1月6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上述规定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邮箱370916039@qq.com,《推荐教师汇总表》命名方式:学院+汇总表;其他材料以参赛选手个人为单位打包,命名方式:学院+姓名+组别。
八、注意事项:
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团队成员可作为主讲教师报名参赛,参赛教师不允许重复担任团队成员。
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院名称。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号)及评分标准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 (1).pdf
附件2: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高学会〔2024〕7号)及评分标准
附件2: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高学会〔2024〕7号).pdf
附件3:推荐教师汇总表
附件4: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材料(1-6组)
附件5: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材料(产教融合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