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09-
19
10:
42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及时掌握教学质量动态,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学生反馈教学信息的渠道,学校经研究,决定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起,对原有的学评教工作进行重要调整与优化——在保留期末评教的基础上,新增期初、期中两次评教,即一学期开展三次评教,形成过程性评价体系,助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开展教学的所有授课教师(校外网络课程除外)。
二、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程序
参评学生可通过钉钉登录,工作台搜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入评价界面进行操作(使用指南详见附件)。
四、评教时间安排
期初评教:校历第3—4周(2025年9月22日—10月5日)
期中评教:校历第8—9 周(2025年10月27日—11月7日)
期末评教:校历第16—18周(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
评价系统将于每学期初开放,并于学期结束后1周内关闭,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教工作调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评教,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评教流程和时间安排。同时,务必提醒学生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学课程的教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教学改进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欢迎进入微信群反馈,以便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9日
